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
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
②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
③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
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義務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1]中的義務主要有
①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②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并經業主委員會認可
④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