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格意義上講,絕大多數高校的住宅還沒有納入真正意義上的物業管理體系,房產管理的改革多放在管理權利的調整上,經營管理功能尚不能充分體現。
1.管理觀念落后.水平低下
目前,大多數高校對房產的管理仍然是采取以行政管理為主的方式,由于已經習慣了傳統的管理模式,盡管近幾年許多學校進行了一些改革,但在管理層次上沒有大的突破。物業管理人才缺乏,教職工的思想觀念跟不上物業管理的發展趨勢。
2.管理經費短缺。包袱沉重
長期以來,房屋維修的資金來源單一,主要來源于少量的房屋租金及學校行政撥款。由于住宅的維修工作量很大,所以單憑少量的租金根本不夠用,為此學校每年需投入大量的資金。此外,在各個學校宿舍區內居住的還有大量外戶,隨著時間的推移,外戶比例還會逐漸增加,這部分人事實上也占了學校對居住區的投入資金。學校建房越多,投資管理的費用越大,投入產出嚴重失衡,學校包袱越背越重。
3.住宅的社區服務功能較差
物業管理是一個整體,包括地產管理、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綠化和其他小區服務。目前,高校居住區一般由學校后勤部門、街道、派出所及環衛等部門共同承擔管理職能。但由于分散多頭管理,責任不清,各自為政,遇事互相推諉,沒有統一的管理標準和健全的管理體制,各項管理工作難以到位,從而導致社區的整體服務功能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