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區機動車停車場,有效地為住戶服務,維護車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請有車位的住戶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好車位使用手續,并領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車位。
停車場設智能收費管理系統,車輛出入憑IC卡自動識別。請車主認真保管好IC卡,并隨身攜帶。IC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物業管理處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任何后果由車主自負。
停入車場的車輛內不要放置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請鎖好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
進出停車場的所有車輛不允許有任何原因的沖欄行為,否則管理人員將以破壞公共設施和盜車嫌疑予以扣車和索賠,情況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按規定車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引導,不得越位、逆向行駛,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不聽勸告者,物業有權將其清走。
停放車輛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停車場設施和其他車輛,如有此等情況應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進行妥善處理。對于隱瞞不報,擅自離場,經發現、舉報或其他方式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從嚴處理。
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或有污染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停車場。
不得在車位上存放雜物,車主應保持停車場清潔、無油垢。
車輛不得在停車場內維修、加油、清洗、練車等,物業管理處有權對違者進行處罰,罰款200元。
業主的車輛應自行辦理保險手續,物業管理處只提供停車場的日常維護、照明、清潔,對車輛的任何損失、丟失等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所有業主不準將車輛停放于兩個車位之間或一個車位停多于一部車輛。
為了住戶的安全,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否則,一切責任由業主承擔。
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嚴禁在停車場內鳴笛。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限速為5公里/小時。
對違反管理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車主或當事人負責,對造成經濟損失者有權要求做出相應賠償,嚴重時可扣押其車輛。